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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援的原稿

原稿玻璃

項目 詳細資訊
原稿類型

文字文件、雜誌或報紙

列印的相片、明信片、名片或光碟(BD/DVD/CD等)

不適合自動送稿機的文件

大小(寬度 x 高度) 最大216 x 297mm(8.5 x 11.7in)
數量 一張或多張*
厚度 最大5mm(0.2in)

* 根據所選功能,可在原稿玻璃上放置兩份或更多原稿。

ADF(自動送稿機)

項目 詳細資訊
原稿種類 相同大小、厚度及重量的多頁一般紙張文件
大小

A4、Letter、Legal

最大216 x 356mm(8.5 x 14.0in)

最小210 x 280mm(8.3 x 11.0in)

數量

A4/Letter:最多35張[75g /m2(20lb)紙張],高度最大為3.5mm(0.14in)

Legal:最多5張[75g /m2(20lb)紙張],高度最大為0.5mm(0.02in)

其他大小:1張

厚度 0.07至0.13mm(0.003至0.005in)
重量 60至95g /m2(16.0至25.3lb)

注釋

  • 放置前請確保文件上的膠水、墨水或校正液等液體已全部晾乾。

    即使膠水已晾乾,也不能將帶膠水的文件放置在自動送稿機中,因為這樣可能會造成夾紙。

  • 送入文件之前,請移除所有釘書釘、紙夾或其他緊固件。

  • 自動送稿機中裝入Legal大小的文件。

  • 請勿在自動送稿機中放置這些種類的文件,否則可能會造成夾紙。

    • 摺皺或有摺痕的文件

    • 捲曲的文件

    • 撕裂的文件

    • 有孔的文件

    • 帶有膠水的文件

    • 附便利貼的文件

    • 使用複寫紙的文件

    • 使用塗布紙的文件

    • 使用蔥皮紙或其他薄紙的文件

    • 相片或紙張過厚的文件